中国科学院大学物理科学学院

2019-202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

(集中教学学生)

       为规范学院集中教学学生的优秀学生评选工作,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《关于在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19-202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参照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,特制订本实施细则。

第一章  评选条件

一、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为:

       1.热爱祖国,崇尚科学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       2.学风端正,勤奋学习,勇于创新,成绩优良(各科首次考试成绩原则上70分及以上,不含学位英语及体育);

       3.友爱互助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;

       4.明礼修身,勤俭节约,热爱生活,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集体活动。

二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同时授予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,评选条件为:

       1.符合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;

       2.担任学生干部,积极为学生服务,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。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成员、班干部及党团支部委员;

       3.工作能力较强,业绩突出,受到学生的拥护, 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
第二章  组织实施

一、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、学生主管、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,负责组织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。以“公开公正、民主推选”为原则,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确定名额评选。

二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 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公示5天。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反映至学院办公室。

三、对公示通过的人选,报学生处备案、审批。

第三章  评选规则及程序

一、“三好学生”评选工作采取评分制。由班级学生投票、参加活动评分以及班主任老师评估三部分组成,总分100分。其中,班级学生投票得分占60%,参加活动评分占30%,班主任老师评估占10%。

       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不单独评选,名额与“三好学生”名额一并计算,在评选总得分中,从高到低前2名的学生干部自动当选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
二、班级学生投票按照得票多少换算成得分,满分60分。得票最多的视为满分,其他人按照票数比例换算成相应得分。

       班级学生投票流程如下:

       1.个人自荐。申请人准备自我介绍材料,介绍内容需包括政治表现、学习成绩、参加活动情况、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等。介绍材料在投票前向全班同学公布。

       2.组织全班同学参加的无记名投票。投票时,同意票数不得超过本班“三好学生+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名额数。

       由多个培养单位组成的班级可自行确定各培养单位候选人数目,但须向全班同学公布。

三、参加活动评分满分为30分。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《中国科学院大学物理科学学院学生活动评分细则》。

四、班主任老师评估满分10分。由各班班主任根据申请人平时表现进行评估打分。

五、各班汇总申请人总得分,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向学院推荐候选人。各班推荐的候选人不得多于本班“三好学生+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数的120%。

六、评审小组根据各班推荐候选人情况,综合评估,确定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
第四章  名额分配说明

       2020年学校下达物理科学学院 “三好学生”名额53个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17个。

       分配方式:“三好学生”名额按班级人数比例进行分配,四舍五入。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每班2名,机动3名。

       “三好学生+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具体分配如下表:

班级

培养单位

人数

名额分配

班主任

301

物理研究所

48

9

王帅

302

物理研究所

49

9

朱元慧

303

物理研究所

50

9

郝文钰

304

物理研究所16人、近代物理研究所11人、

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18人

45

9

张银

305

高能物理研究所

65

12

张银

306

物理科学学院41人、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4人

45

9

陈梦梦

307

理论物理所27人、声学研究所24人

51

10

张莉

       本实施细则由物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。

物理科学学院

2020年5月17日